7 名购买 FSD 车主起诉特斯拉:“完全自动驾驶”功能属虚假宣传
田左图

今年8月,7名购买FSD(完全自动驾驶能力)功能的车主起诉特斯拉欺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批量立案,正在等待一审开庭。

:原告之一的特斯拉车主路飞(化名)在2019年8月购买了配备HW3.0硬件的特斯拉电车。受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公开承诺“两三年内实现完全自动驾驶”以及销售人员称“即将涨价”的影响,他于2020年6月支付5.6万元购买了FSD功能。然而,购入FSD五年多,车辆仅能够实现高速公路上自动跟车变道,当初宣传的露天停车场自动召唤车辆等功能并未成功实现,完全自动驾驶也未兑现。

2025年2月25日,特斯拉官网显示,FSD驾驶套件从“完全自动驾驶能力”更名为“FSD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今年3月,又进一步改名为“智能辅助驾驶”。特斯拉称此次名称调整不影响已购买FSD车主的产品及享有的权利,但车主们认为这实际上是特斯拉变相承认宣传与实际功能不符。路飞曾在特斯拉App向人工客服申请退款,遭到拒绝。

原告代理律师王有银表示,特斯拉明知其宣传的“完全自动驾驶”功能未获中国监管部门批准,无法实现宣传的核心功能,并隐瞒硬件技术缺陷,进行误导性宣传,诱使原告购买,其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车主们要求特斯拉“退一赔三”。